律师分析:
在房屋租赁中,押一付三是一种常见的租赁方式。其中,“押一”指房屋租金的一个月额度作为押金,存入房屋出租方的账户中;“付三”指租户要预付三个月的租金,一般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支付。关于这种租赁方式的支付方式,一般是一次性支付四个月租金,而不是分期支付。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租赁方式下,如果租户违约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出租方有权根据约定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将剩余租金返还给租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价款或者提供服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债务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确定支付方式和期限。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