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广东省基层就业补贴是指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到广东省基层单位就业而制定的补贴政策。该政策要求申请者必须在广东省内的基层单位工作,包括村级组织、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同时,申请者必须是高校毕业生或者已完成退役的士兵,并满足相关条件。广东省基层就业补贴的发放标准与申请者的不同情况有关,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包括一次性安置费和每月生活补贴两部分,而退役士兵则仅包含生活补贴。2019年以后,该政策已经被取消。此外,申请人需注意,申请基层就业补贴的时间一般在毕业或者退役后的一年内。申请者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报到证、工作协议书等。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