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流程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暂存职工除外)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