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是指维持生活的费用,但在法律术语上一般是指离婚后没有抚养子女方付给抚养子女方的费用。
抚养费,是指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
抚养孩子的法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