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前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款项,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定金返还给支付定金的一方。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