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
可以。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退伙人是否还要承担合伙人债务
退伙人要承担合伙人债务,但是只有退伙之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退伙人对于其退伙钱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三、连带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
1、作用对象不同
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无限责任是对债务人个体而言的。
2、承担责任不同
无限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界定对象不同
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
普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