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第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法律依据:
《经济适应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