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亲亲,1、_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内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为了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3、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对第二条第三款的内容未做任何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