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zb.yfb.qianlima.com/yfbsemsite/mesinfo/zbpglist?source=baidu3&e_matchtype=2&e_creative=46417086563&e_keywordid=502011730947&bd_vid=7827563376237063596
法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将依法必须进⾏招标的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招标的项⽬,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