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根据月工资算平均工资作基数工作加班用基数除8乘1.5再加平均工资工资;周末等般假加班乘2;定假乘3.
2、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日工资:工资/21.75
3、正常小时工资:日工资/8=工资/21.75/8
4、平时加班小时工资:正常小时工资*1.5=工资/21.75/8*1.5,平时加班工资:工资/21.75/8*平时加班小时数*1.5
5、周一到周五加班的,按照1.5倍计算;周六和周日加班的,按照2倍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对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至300%的工资报酬。克扣、拖欠工资的还需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