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份之债的效力是按份债权或按份债务效力各自独立。对于按份债权而言,每个债权人仅对自己所享有的债权份额有权请求债务人清偿,而无权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全部债物;接受超过自己债权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对其他债务人应负的债务份额没有清偿义务;按份之债无内部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