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宅基地证如何办理的知识
1、宅基地
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有继承权等。
2、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1、什么是宅基地证
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2、宅基地证如何办理
办理宅基地证的流程是:审查证件→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3、办理宅基地证
办理宅基地证的条件是:
(1)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农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办理宅基地证需准备的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4、如果丢失了宅基地证该怎么办?
万一你的宅基地证不慎丢失,也不用太着急,宅基地证是可以补办的。那怎么补办呢?
(1)先登报申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登记申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宅基地使用权
1、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分为两种: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城镇居民。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没有确认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农村建房、对集体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解放以后因历史的原因形成的城镇私房所有者及经批准在城镇建房的城镇居民。
2、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1)必须是农村户口,并且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准表的;
(3)因结婚等原因,确实需建新房分户的;
(4)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申请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宅基地继承
1、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财产,其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但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两个概念,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其中就包括继承,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
2、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条件是什么?
(1)宅基地必须与房屋一并继承。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中,可以继承的宅基地必须是盖有房屋的宅基地,空闲的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不能由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公民遗产范围,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只有当宅基地上建盖了房屋并且该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宅基地使用权才可以与房屋一并由继承人继承。
(2)必须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其取得和变更必须符合物权的公示原则。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存在及其变动须以法定方式进行公示才能发生效力。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即当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一并发生继承时,被继承人必须已经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属证书。
由此可见,被继承人只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属证书,经过法定的公示程序,才能证明其取得的用益物权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公信力。继承人根据该权属证书进行的事实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必须与房屋一并继承。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中,可以继承的宅基地必须是盖有房屋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