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疫情期间法院正常工作。对于当事人如何开庭,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其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当事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也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申请延期。其二,在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原则上推迟开庭活动。此时,当事人需要等待法院通知,在变更后的时间点进行庭审。其三,各级各地法院陆续发布依托移动微法院、智慧法院等网上平台,进行网上开庭等诉讼活动的通知。当事人同意网上开庭的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等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诉讼活动。另外,对于一些因特殊原因需要线下开庭的,当事人、法院必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线下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