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私家车报废年限已经被取消,现在只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或者,小型教练载客汽车等其他车辆有报废年限,机动车到达报废年限的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_x000D_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_x000D_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_x000D_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_x000D_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_x000D_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_x000D_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_x000D_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