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法中关于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立案规定为:_x000D_
1、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_x000D_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_x000D_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_x000D_
【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_x000D_
【挪用公款罪】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