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逮捕后公安继续侦查,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受理排期开庭审判。一般来说,不超期羁押的话,也要五个月左右才能够到法院.审判,法院- -个月内会宣判,不超过一个半月,也就是说要半年以后,如果有超期或者是补充侦查的情形,大致要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