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列席人员的规章:
1、公司监事和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中介机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其他董事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列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2、董事原则上不得携随同人员参加会议。确有必要的,应当征得参会董事一致同意,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
随同人员不得代表董事发言或提问,不得代表董事进行表决。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会议主持人可以随时要求随同人员离开会场。
3、中国保监会可以委派监管人员作为会议视察员列席会议。公司应当向观察员提供所有会议资料。
观察员列席会议时,不得对会议讨论或决议事项发表意见,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