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限公司约定股份不能转让是合法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协议、章程约定某一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股权,并没有和现有的法律条文直接冲突。而相反,《公司法》第141条为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了禁售期制度。可见,禁止股权转让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符合《公司法》立法本意的。《公司法》第141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