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是指司法机关受理上诉权上诉的法律诉讼形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受理上诉后应当进行全面审查,不受原告提出的上诉理由的限制;原终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裁定正确后,将说服、教育原告送达判决书和利益诉讼。根据《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原因的,可以裁定按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