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漏水保修期不能延长。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有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等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_x000D_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x000D_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_x000D_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_x000D_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_x000D_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_x000D_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_x000D_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