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租房补贴条件
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是:首先必须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和财产都要低于标准;并且要求是无住房;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就业年限,可以根据我国公共租房管理办法的申请标准来判断。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手续
一、申请租房补贴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 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二、申请租房补贴的步骤:第一步,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第二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区(县)房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第三步,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四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领租房补贴;第五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首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然后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最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葫芦岛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4、无住房家庭;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5、无住房;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廉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无自有住房的低保家庭2.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下列人员可以作为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 1.同一户籍中的家庭成员; 2.户籍在他处的配偶、同住未成年子女; 3.原户籍的现役军人; 4.原同户籍的在各类院校就读的学生; 5.原同户籍的劳教或者服刑人员。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和聘任协议享受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