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及奖励费标准:
一、领取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1、依法登记结婚;
2、上海市户籍;
3、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4、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5、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
二、办理所需材料
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本市户籍公民,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除了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和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在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办事窗口领取)外,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明;(2)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5)子女的户籍证明;(6)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1、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