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做贷款的。
可以贷款的房屋类型有:
个人、企业名下的已经取得房产证的住宅;
经济适用房;
成本价住宅(含央产房);危改回迁房;
商品房;
别墅;
写字间;
商铺和经营性用房;
厂房、土地等。
一、影响房产抵押贷款额度的因素
1、抵押房屋的评估值:一般而言,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往往取决于房屋的评估价值。评估值越高,可贷额度就越高,反之就越低。当然,实际贷款额度往往都会比评估值要低一点。所以这就是很多人以为自己的房能贷200万,最后却只贷到了180万甚至更少的原因。
房产的评估价值主要是由房产相关的一些因素来决定的。比如说,房产的使用时间、房屋本身的市场价格,房产所处地段、房产的性质类型还有房产的变现能力强弱等等。一般做房屋抵押贷款,银行都会让评估公司的评估人员去到房屋实地考察评估。
2、房屋抵押贷款评估成数:房屋抵押贷款的成数与贷款额度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以天津为例,目前天津市场上,抵押贷款的出值成数最高一般不会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成。房屋的产权性质、抵押房所处的区域,以及房屋的房龄都会对评估成数有直接的影响。
其中个人商品住宅抵押贷款成数是最高的,可贷额度为评估额度的70%;其次公寓、商铺、写字楼等抵押贷款的成数要低于住宅的,一般是公寓、联排别墅可出6成;独栋别墅和商铺可出5成。如果是工业用房等,那么评估成数会更低。
除此之外,房屋所处的区域有会对抵押贷款的成数有影响,比如同样房龄的房,市内六区和新四区的可以出7成;滨海新区或武清区等地区的,可能就只能出6成;蓟州、宁河、静海、宝坻等地区评估成数会更低。
二、拆迁安置房与回迁房有区别吗
很多人觉得拆迁安置房与拆迁回迁房没多少差别,都是拆迁时拆迁单位给与的产权置换补偿,其实不然。拆迁安置房与拆迁回迁房有以下差别: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回迁房都比商品房要便宜,敢于承担风险,那就买回迁房比较划算。
拆迁安置房与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三、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转让的房屋属于法律限制转让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1、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
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
2、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
如果转让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由于各地对经济适用房转让的规定各不相同,因此必须明确该经济适用房是否属于可转让的范围。
3、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被依法查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第(二)项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因此,如果转让的房屋在转让合同签订前依法被查封的,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合同无效。
4、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民的住宅。
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居民的房屋,但是国务院出台的很多文件却明确禁止此类交易。
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则重申: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受到这些国家政策的影响,有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直接或间接地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