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没有租房合同的,应由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房东出具的暂住证明、房产证明以及房东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所在的暂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初步核对后打印暂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一、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需要本人近期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还需要居民的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本市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本或者是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是建筑工地内部的需要集体进行办证的,应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二、居住证明如何开
开具居住证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核对无误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请人填写确认,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居住证明是当事人所居住的当地派出所里提供的证件,以证明现在在这里临时居住,相当于暂住证。如果是农村户口,持户口本去村支书处开一个居住证明,由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三、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带上过期的身份证(如果没有,得带上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异地补办身份证,本人带户口本或旧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到你现在居住地所属街道派出所办理。派出所现场拍照按指印采集信息。派出所周一到周五办理身份证,周六周日休息,当然法定节假日除外。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