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能撤回的。如果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符合擅自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等情形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能够责令其改正或撤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_x000D_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_x000D_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_x000D_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_x000D_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_x000D_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_x000D_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_x000D_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