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规划范围:秦岭北麓以环山路为主线,东西200 KM,南北控制6 KM,规划总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涉及临潼、灞桥、蓝田、长安、户县、周至6区县,37 个重点乡镇。规划指导思想1、保护好秦岭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实现城乡生态良性循环,形成城乡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合理、稳定、均衡的生态结构,引导城乡可持续发展。2、建立区域整体生态平衡,为西安市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区域性生态保障,加强秦岭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自然人文景观资源保护并实现生物多样性。3、以小城镇建设为中心,改善城镇形象,提高城镇化水平,努力使小城镇基础设施区域化,
实现资源共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