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村委会手写开证明。
分户证明村委会可以根据如下办理:
1、原户主申请;
2、村委会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
3、乡镇以上土管、建设(房地产)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或者房屋分割协议和乡镇政府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
5、相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6、派出所民警调查意见。
禁止分户有以下几种:
1、申请分户当事人未年满18周岁;
2、申请分户当事人没有完全独立;
3、非独生子女;
4、拆迁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