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答辩书怎么写劳动仲裁申请人需要答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但是建议最好做好准备,在开庭审理时好好答辩,免得影响最后的实体审理结果。
劳动仲裁答辩书怎么写
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 (名称)、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住所地)等自然情况;答辩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正文是答辩书的主要部分,应写明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包括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起因和现状,据理进行反驳。结尾要写明答辩书送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名称,由答辩人签名(盖章),并写明日期等。劳动仲裁答辩书什么时候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