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让行人的,举报方法如下:
1、可以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电话举报;
2、登录当地的交通网的举报交通违法专栏,写出举报对象;
3、邮寄举报信件到交管局秩序处。为方便交警部门取证,最好是在行驶前或者行驶过程当中进行举报;
4、可以向驾驶人和车辆户籍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