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警在处理治安管理问题的时候,我们有时候可以当场解决,当场调解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哪些事故处理适用简单程序?以及治安调解的原则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和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调解针对的是民间纠纷引起殴打打人或毁财等行为,而且要情节轻微,当事人愿意调解才可以进行。对于不愿意调解的,或者比如赌博、寻衅滋事、猥亵等行为是不适用治安调解的。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
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不适用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三、哪些事故处理适用简易程序?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四、治安调解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公正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提出调解意见,不能偏袒一方。
(三)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以外,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公开进行。
(四)自愿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五)及时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及时进行,使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调解不成应当及时依法处罚,不能久拖不决。
(六)注重教育疏导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通过查清事实,讲明道理,指出当事人自觉守法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