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证明在下列部门开:
1、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证明在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2、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证明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一、被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被监护人是指中国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侵权诉讼中,被监护人侵权诉讼是其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其特殊之处在于不法加害行为的主体虽是被监护人,但其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却一般由监护人承担。根据《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二、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如何去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有资格作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指定监护人的,只限于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三、残疾人的监护人是谁
1、残疾人如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且已成年,则无监护人。
2、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话,其监护人应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