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的免税品经营资质业务属于国家授权特定机构专营的业务,获得免税品经营资质须经层层审核批准。长期跟踪免税牌照业务的券商研究员对记者称,“从申报流程来说,一般是由申请人首先向所在地政府申报,通过后再向省级政府申请,最后递交国务院,由国务院协调财政部、海关及税务等部门审核。在申报过程中,能通过省级政府审核上报至国务院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