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等重大儿童疾病的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70%。凡符合条件的参合(保)儿童,在两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按规定享受补偿,其中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