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理赔申请书格式如下:XX保险公司我叫XXX 年龄X岁 所在学校XXXX,2010年X月 X日 X时 xx原因 送院治疗 现已痊愈。 在医院期间花费医药费XXX元,因我办理贵司保险 ,保险单号XXXX,保险名XXXX 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此致 申请人 XXX年x月x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