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进行处置。一方将房屋擅自出售,直接侵犯了另一方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由于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已经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可在离婚时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