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所有权归失主所有2、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3、拾得遗失物,不能将其据为己有,遗失物的所有权仍归失主所有,必须偿还,但拾得人基于此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比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可以请求失主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