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上海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自2018年起实施,2019年起每小时调整至22元,2020年每小时调整至24元,2021年调整为每小时25元。该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的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以及临时用工等所有劳动者,旨在保障其基本劳动权益和生活水平。此外,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企业还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已经确定,但是每种行业或不同岗位的具体薪酬水平可能仍有所不同,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确定薪资水平。
【法律依据】:
《上海市最低工资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