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于没有签订合同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先去找用人单位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用人单位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因为暂时周转存在问题,可以让用人单位打一张欠条;如果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告知单位负责人的电话,让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如果依然无法处理,收集相关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仲裁无果,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十五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的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