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2、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等其它材料;
3、对材料进行审核;
4、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核发不动产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