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已经过了处罚日期还没拘留是否合理
1、行政拘留已经过了处罚日期还没执行拘留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合理的,公安机关一般也不会这么做,但是根据规定,如果违法行为人已经满70周岁以上、已经怀孕以及符合其他法定情形的,一般是不会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对违法人员已经给予治安处罚,但经调查违法行为已经涉及到犯罪,并且符合先行刑事拘留条件的,办案机关可以先行刑事拘留。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