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交离婚证据;3、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状之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给予立案;4、等着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5、参加庭审;6、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后,宣布审理结果。离婚官司一般就是按照以上流程进行的,如果接受了人民法院的调解,就没有开庭审理之后的流程了,整个案件在接受调解后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