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是可以在女方家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在男方或者女方户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能办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一、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吗
离婚是否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要根据离婚方式来确定。协议离婚的,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的,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可以在女方这边办理吗
可以办理,在男方或者女方户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结婚登记是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离婚手续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符合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依法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