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收财产以前,对于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如果需要以没收的财产予以偿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应当偿还。
债权人的申请必须在没收财产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为了保护正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知道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债权人;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经审查属实且属于正当债务的,应当予以偿还。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财产查封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
2、必须是犯罪分子的正当债务。符合上述条件,人民法院就可裁定以没收的财产依法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