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为分档补助。
山东省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具体为:
1、连续任职满6年或累计任职满9年的,按照不低于现在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10%核定;
2、连续任职满12年或累计任职满18年的,按照20%的标准核定;
3、连续任职满18年或累计任职27年以上的,按照30%的标准核定。
村主任按照正常离任村主任的生活补贴标准,则按照相同任职年限正常离任村书记生活补贴标准的80%来核定。
国家对离任村干部采取最低补助、扶持政策等一系列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