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但没有领结婚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离婚:
1、行政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