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过境免签政策如下。
1、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持有中国护照、第三国签证、联程交通票据的,过境香港可免签停留不超过7天,无需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香港签注。如签证国为落地签或免签,酒店确认单亦被认可。
根据您的行程,入境香港时,请提供中国护照、新加坡签证、和联程机票确认单,以备查验,无论从西安还是深圳过关往返都可以免签停留不超过7天。
2、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2019年3月提供的官方数据,香港可以免签证的国家地区为165个 。但是这个官方数据剔除了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国家或地区(例如科索沃)。如果从纯粹的旅行者的角度来看,香港护照实际上可以进入更多独立的司法管辖区。
3、 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国家(15个):
阿联酋、巴巴多斯、巴哈马、波黑、厄瓜多尔、斐济、格林纳达、毛里求斯、圣马力诺共和国、塞舌尔、塞尔维亚、汤加、卡塔尔、白俄罗斯、亚美尼亚。
4、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国家或地区名单(15个):
(1)、亚洲(2个):印度尼西亚、韩国(济州岛等地)。
(2)、非洲(3个):摩洛哥、法属留尼汪、突尼斯。
(3)、美洲(7个):安提瓜和巴布达、海地、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英国海外领地)、圣基茨和尼维斯、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海外领地)、牙买加、多米尼克。
(4)、大洋洲(3个):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塞班岛等)、萨摩亚、法属波利尼西亚。
5、香港特区护照免签的相关介绍:
作为互免签证协议的结果(例如与俄罗斯)以及单方面给予的签证豁免,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持有者可以豁免护照签证或经由简化的护照程序前往世界各地很多国家和地区。
虽然护照豁免大部分只适用于香港的中国公民作为访问或短期个人或商务旅游,仍有一些国家将免签证的范围扩大到有关有偿赔付的短期停留(例如比利时和卢森堡)。
在抵达这些签证豁免或签证互惠国家和地区时,旅客是否获准入境及准许逗留的期限,一般由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出入境机关官员按当时的个别情况作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