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市委政法委是地方党委设立的一个派出机构,是负责管理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部门,属于副厅级单位。其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各个方面的工作;2.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指导和监督执法机关履行法律职责;3.组织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市委政法委的地位和作用在地方政府中非常重要,其直接受地方党委领导,具有较高的权力。同时,市委政法委的工作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需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机关紧密合作,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设立法律委员会,对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的制定工作进行审查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