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标准: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
2、工资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被录用或调入后的首月工资。
4、个人缴存者的缴存基数按照大连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正整数倍确定。
5、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只允许调整一次。
6、缴存基数有上下限控制(下限为大连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上年度大连市社平工资的3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