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涉嫌的罪名种类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一般的放高利贷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
2、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5、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一、放高利贷抓到会怎么样
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二、高利贷归谁管
高利贷归公安机关管。高利贷是一个金融名词,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