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领证后结婚的弊端有:会影响婚姻状态、导致婚礼从简、心理上容易有落差。
先领证后结婚的弊端:
1、影响婚姻状态结婚前有一段漫长的备婚过程,这期间非常容易发生争吵。如果两人先领取了结婚证,然后在备婚时发现很多观念不合,那么就很可能走上离婚的道路,承担二婚的风险。
2、导致婚礼从简虽然领取结婚证才是被法律认可的夫妻,但在大多数人眼中,只有举办婚礼才算正式结婚。如果先领证,女方在谈彩礼、嫁妆、婚礼时会很被动,因为有些男方觉得女方已经嫁给自己,这些东西都无所谓,不愿意认真对待。
3、产生心理落差如果因为年龄到了或其他原因草草结婚,由于对婚姻知识匮乏,不能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婚后双方会无法接受现实和想象中的婚姻产生的巨大差距,最终导致分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